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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个月被罚44次,新浪微博被约谈 2021-12-15 11:23:41  来源:北京商报

上周刚刚赴港二次上市的新浪微博,又因为内容违规被罚了。12月1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网信办”)宣布,国家网信办负责人近日约谈了新浪微博主要负责人、总编辑,针对近期新浪微博及其账号屡次出现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情节严重,责令其立即整改。北京市网信办依法对新浪微博罚款300万元,2021年1-11月,新浪微博累计被罚款1430万元。

对此,新浪微博回应:成立整改落实工作小组,推进软色情整治和同质化恶意营销专项治理。2021年新浪微博的类似表态并不罕见,在递交给港交所的招股书中,新浪微博也多次提到内容违规的风险。

北京商报

11个月被罚44次

12月14日,国家网信办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宣布,近日,国家网信办负责人约谈新浪微博主要负责人、总编辑,针对近期新浪微博及其账号屡次出现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情节严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责令其立即整改,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北京市网信办对新浪微博运营主体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依法予以共计30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2021年1-11月,国家网信办指导北京市网信办,对新浪微博实施44次处置处罚,多次予以顶格50万元罚款,累计被罚款1430万元。

国家网信办负责人强调,网站平台应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公共信息巡查、应急处置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其用户发布信息的管理,不得为违法违规信息提供传播平台。国家网信办将坚持依法管网治网,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执法,压实网站平台依法办网的主体责任,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网络空间天朗气清。

受此影响,新浪微博股价跳水,截至收盘,新浪微博股价报收219.8港元,下跌9.62%。

对于被约谈,新浪微博相关人士向北京商报记者回应:诚恳接受主管部门批评,认真落实整改要求,坚决履行好主体责任,不断提升生态治理水平。按照主管部门要求,成立整改落实工作小组,从以下两方面发力:一是推进软色情整治专项治理。从人工策略和机器策略双管齐下展开治理,对软色情信息进行有效识别与拦截,对违法违规账号严肃处置。二是推进同质化恶意营销专项治理。站方已经制定《微博MCN运营管理规范》《刷量营销违规行为界定及处罚措施》;“同质化恶意营销”的产品识别模型近期上线,将进一步提升审核与处置效率。

根据微博方面提供的信息,《刷量营销违规行为界定及处罚措施(试行)》明确了刷量营销类型,制定了处罚标准。对以盈利为目的操作转评赞的集体营销行为,将对有关账号、相关组织方及MCN机构从重处罚。

之前主做热搜刷单的某“水军”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最近我们大量数据维护的业务都不做了,公司转型做策划营销呢”。至于原因,该人士直言:“老客户没东西做,新客户又没有,现在国家和平台管得紧,我们就不做了。”

还需继续整改

新浪微博用户对国家网信办的处罚和平台的整改计划表示欢迎,新浪微博官方回应下被点赞最多的一条评论这样说:“营销号带节奏引导舆论骂战,你们要严管。”#国家网信办依法约谈处罚新浪微博#的热搜话题下一位网友这么说:“罚了要整改到位啊,别还是老样子。”

其实,仅2021年新浪微博已针对内容整改多次表态并采取行动。比如8月,新浪微博下线“明星势力榜”、明星分类“积分助力”机制;9月推出《娱乐自媒体号违规行为界定及处罚措施(试行)》《明星经纪公司及官方粉丝团社区行为指引(试行)》等。

根据微博管理员(新浪微博社区管理官方微博号)12月13日最新发布的一批内容整改详情:处理32条违规内容,对30个账号予以永久禁言处理,对26个发布时政有害信息的头部账号采取了禁言、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

“国家相关部门强化对社交平台的监管,平台对内容监管的常态化,可以帮助平台找到一条可操作的规则和有效的治理方法。不光新浪微博是这样,其他社交平台也一样。要注意的是,社交平台是流量洼地,平台不能为了流量生意放松对内容的监管,因为健康的社交环境才是平台发展的基础”,比达分析师李锦清告诉北京商报记者。

根据最新数据,2021年前9个月新浪微博营收16.41亿美元,同比增长39%,其中广告及营销营收14.3亿美元,同比增长38%;增值服务营收2.11亿美元,同比增长47%。按灼识咨询报告披露的2021年6月月活跃用户数据,新浪微博位居微信、抖音、QQ之后,是排名第四的社交平台,是排在抖音之后的国内第二大社交媒体平台。

但从2014年赴美上市到如今在港交所二次上市,微博一直没有解决营收结构单一的问题。对此,易观高级分析师苏筱芮直言,“微博目前的商业模式是畸形的,未来应由相关部门出面承担社会公众职能,由政府主导社会公众新闻榜单,这既能减轻微博的合规压力,也能够促使微博定位于更加清晰、专业化的传播领域”。(作者:魏蔚)

关键词: 新浪微博 网信办 股价 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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