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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子公司增亏 宝莱特仍拟继续收购苏州君康38.44%股权 2021-04-26 16:36:13  来源:北京商报

宝莱特(300246)拟收购增亏控股子公司股权的事项,最终引发了监管层的关注。据了解,宝莱特曾收购苏州君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君康”)51%股权。根据财务数据显示,苏州君康2020年出现增亏迹象,在此情况下,宝莱特仍拟继续收购苏州君康38.44%股权的行为有些让人看不懂。

在深交所4月23日对宝莱特下发的年报问询函中,也关注到了该收购事项。对此,深交所要求宝莱特说明支付的交易作价与所获利益是否对等,在已对标的公司构成控制的基础上继续收购股权的原因等问题。

时间回到2020年9月,宝莱特为解决公司在血液净化领域内关键材料血液透析膜的问题,使用自有资金出资1.18亿元收购苏州君康51%股权。宝莱特于收购时披露的苏州君康财务情况显示,2019年苏州君康营业收入为2275.73万元,对应实现的净利润为-1857.37万元;2020年半年度营业收入为759.97万元,净利润为-1308.87万元,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但是时隔半年,苏州君康的经营状况并未得到改善,反而较去年同期相比亏损更为严重。根据4月9日披露的苏州君康年度审计报告来看,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63.75万元,净利润为-2549.81万元。不难看出,苏州君康2020年出现增亏。

即便如此,宝莱特仍决定再次收购苏州君康部分股权。近期,宝莱特发布公告称,公司与苏州君英实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君健实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世界科技有限公司(上述三方合称“受让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以不超过1.13亿元的交易价格收购受让方所持有的苏州君康38.44%股权,交易完成后,宝莱特将持有苏州君康89.44%的股权。

宝莱特为什么要继续收购亏损控股子公司的股权?深交所在下发的年报问询函中,对此事项提出了质疑。

深交所要求宝莱特根据本次交易作价、标的公司资产情况和盈利能力、交易对手方所作的业绩承诺(如有)等,核实说明公司支付的交易作价与所获利益是否对等,在已对苏州君康构成控制的基础上,继续收购少数股权的原因及主要考虑;是否对收购净利润为负的标的履行了审慎的尽职调查程序,是否存在尽职调查受限的情形。同时,深交所要求宝莱特结合标的公司业务开展情况进一步说明收购亏损公司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值得一提的是,在初次收购时,资产评估机构对苏州君康进行了股东权益价值评估。市场法下,苏州君康在评估基准日2020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2.3亿元。在第二次收购中,仍以前次交易的评估报告确认苏州君康38.44%股权对应的评估值8848.22万元,并最终确定交易作价1.13亿元。

对此,深交所表示了质疑。深交所称,苏州君康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值1.65亿元,市场法评估值2.3亿元,二者差异率28.15%。深交所要求宝莱特补充说明对苏州君康采用市场法评估的依据及合理性和两种评估方法估值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同时,宝莱特还应说明在已获取苏州君康2020年经审计财务数据的情形下,仍以202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本次以1.13亿元而非苏州君康38.44%股权对应评估值8848.22万元收购股权的原因及主要考虑。

针对相关情况,北京商报记者致电宝莱特董秘办公室进行采访,对方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关键词: 宝莱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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