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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冒充“老干妈”公司工作人员行骗的曹某等三人提起公诉 2021-02-08 10:41:41  来源:北京商报

2月7日,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称,依法将冒充“老干妈”公司工作人员行骗的曹某等三人向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曹某、郑某君、刘某利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并听取了辩护人意见。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曹某、郑某君、刘某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冒充“老干妈”公司员工骗取腾讯公司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三被告人刑事责任。

该事件起源于2020年6月2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了关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的一则民事裁定书,同意原告腾讯请求查封、冻结被告老干妈名下价值1624.06万元的财产。公告显示,腾讯诉被告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销售有限公司、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腾讯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请求查封、冻结被告两家老干妈公司名下价值1624.06万元的财产。

不过,2020年6月30日晚,老干妈紧急发布声明称,从未与腾讯公司或授权他人与腾讯公司就“老干妈”品牌签署《联合市场推广合作协议》,且从未与腾讯公司进行过任何商业合作。针对上述重大事件,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于2020年6月20日决定对此案予以立案侦查。

2020年7月10日,腾讯与老干妈通过各自官方渠道发布了一则联合声明,腾讯已向法院申请撤回财产保全申请及本案诉讼,并就合同诈骗行为已向贵阳公安报案;腾讯已向老干妈方面当面致歉,双方已厘清误解;未来双方将开启一系列合作。

关键词: 检察机关 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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